大型轧辊件用钢

大型轧辊件用钢(摘自JB/T6401一1992)

注:

1.本标准适用于造合金钢冷、热轧工作辊和直径小于或等于1800mm的支承辊。
2.高硬度的冷轧工作辊和支承辊不进行力学性能试验。
3.热轧工作辊的力学性能作为需方有附加要求时的参考项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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